甲方(轉讓方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/身份證號:
乙方(受讓方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/身份證號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,經協商一致,就專利技術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,以資共同遵守。
第一條 轉讓標的
1.1 甲方同意將其合法擁有的下述專利技術轉讓予乙方:
專利名稱:
專利號:
專利申請日:
專利有效期至:
專利內容、權利要求和說明書詳見附件。
1.2 甲方保證其對上述專利技術享有完整、合法、有效的所有權,且該專利技術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,亦不存在任何質押、查封、凍結或其他權利限制,不存在任何未決或潛在的訴訟、仲裁或行政程序。
第二條 技術資料交付
2.1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內,將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專利技術的全部技術資料(包括但不限于專利文件、技術圖紙、工藝文件、檢測標準、操作手冊等)交付給乙方。
2.2 交付方式為:(如當面交付、郵寄等)。交付地點為:_。
2.3 技術資料交付時,雙方應派代表清點、確認并簽署技術資料交付清單。
第三條 轉讓費用及支付方式
3.1 經雙方協商確定,本次專利技術轉讓的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(大寫:)。
3.2 支付方式:
(1)本合同生效后_日內,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用的%,即人民幣元。
(2)甲方完成第二條所述技術資料交付并經乙方確認無誤后日內,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用的%,即人民幣元。
(3)專利著錄事項變更手續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核準公告后日內,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全部轉讓費用,即人民幣_元。
3.3 甲方收到各期款項后,應向乙方開具合法有效的發票。
第四條 專利權的轉移與手續辦理
4.1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專利著錄事項變更手續,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及相關證明文件,所需官方費用由__方承擔。
4.2 雙方均應積極提供辦理變更手續所需的全套文件,確保專利權人順利變更為乙方。自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之日起,乙方正式成為該專利技術的合法專利權人,享有與該專利相關的一切法定權利。
第五條 技術指導與培訓
5.1 為保證乙方能夠完全掌握并實施該專利技術,甲方應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。具體指導內容、期限、地點及方式由雙方另行約定,作為本合同附件。
5.2 甲方應對乙方指定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,直至其能夠獨立實施該專利技術。培訓相關費用約定如下:__。
第六條 保密條款
6.1 雙方應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(包括但不限于技術信息、經營信息等)予以保密,未經對方書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。
6.2 此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的變更、解除或終止而失效。
第七條 保證與承諾
7.1 甲方保證其是本合同約定轉讓的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人,并有權進行處分。
7.2 甲方保證該專利技術符合所屬技術領域的通常標準,具備可實施性,且截至本合同簽署日,該專利權有效存續。
7.3 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轉讓費用。
第八條 違約責任
8.1 若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的保證與承諾,或未能按時交付完整技術資料,導致乙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,乙方有權解除合同,甲方應返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,并支付轉讓費用總額_%的違約金。若給乙方造成其他損失的,甲方還應予以賠償。
8.2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轉讓費用,每逾期一日,應按逾期支付金額的‰向甲方支付違約金。逾期超過_日的,甲方有權解除合同。
8.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保密義務的,應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。
第九條 不可抗力
9.1 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火災、戰爭、政策變更等)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,受影響方應及時通知對方,并提供相關證明,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。
第十條 爭議解決
10.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,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十一條 其他
11.1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(自然人則為簽字)之日起生效。
11.2 本合同一式_份,甲方持份,乙方持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,對于往來通知應以書面形式(包括但不限于電子郵件、短信、傳真)送達以下地址。一方變更地址的,應在變更后日內書面通知對方,否則按原地址發出即視為送達。
甲方送達地址:
聯系人: 聯系電話:
乙方送達地址:
聯系人: 聯系電話:_
11.4 本合同未盡事宜,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,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(以下無正文)
甲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委托代理人(簽字):__
乙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委托代理人(簽字):__
簽訂日期:_年月日
簽訂地點:_
合同附件:
- 專利證書復印件及專利文件
- 技術資料清單
- 技術指導與培訓方案(如有)